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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首頁 常用資訊 簽證 參觀身分:
 

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同樣地,來台灣就學也需要簽證。一旦您獲得靜宜大學的入學許可,學校會寄給您一份錄取通知,這份錄取通知乃是做為您申請簽證的證明文件。外國學生的簽證有下列兩種,視您在台灣停留的時間長短申請合適的簽證。

 停留簽證:係屬於短期簽證,在台灣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如果您在台灣停留不超過6個月,您可以申請以觀光為目的停留簽證,此停留簽證允許您在台灣停留60天。台灣並不核發長期的停留簽證給在台灣就學的外國學生。若您必須延長在台停留期限,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檢具有關文件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展,每次最長得延期60天,以二次為限。若您在台灣停留的期間需要至國外旅遊,最方便的方式為申請多次入境的簽證。

 居留簽證: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灣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如果您要在台灣停留超過6個月,您需要申請以就學為目的居留簽證,並於入境後15天內,向居住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及重入國許可,居留期限則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有效日期。
如需更多有關簽證的資訊,請參閱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點選「申辦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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