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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為提供校友享用母校資源,以增進畢業校友對母校之向心力及凝聚力,特訂定此辦法。 貳、適用對象:本校畢業之校友。 參、辦法: 一、提供校友至圖書館借書之服務 1.凡本校校友憑畢業證書、身份證及照片一張, 繳交年費新台幣伍百元整及保證 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得申請借書證,使用期限一年,遺失得重新申請。 二、提供校友使用游泳池之服務 1.凡本校校友持畢業證書影本,得至體育組申請游泳證。 2.申請游泳證請附體檢報告,體檢內容需符合本校體檢項目,並請醫師開立可否 從事游泳運動之證明。 三、報名本校推廣教育之校友,給予折扣優惠 1.凡本校校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申請獲准修習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得享學費減 半之優惠。 肆、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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