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宛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一、宗旨:捐贈人鍾宛貞為本校87年觀光系校友,為回饋母校栽培,特設置「鍾宛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以嘉惠靜宜大學清寒學生努力向學。
二、本獎助學金荐選對象:本校觀光系二年級及其以上之大學部學生。(大一新生及轉學生因無現屬學系前學年成績,不得申請。)
三、本獎助學金名額:每年壹名。
四、本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資格:
1.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2.前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無處分紀錄者。
3.未領有學校其他獎助學金者。
六、應繳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表乙份。申請表下載
2.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3.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七、審查原則:本獎助學金由校友聯絡暨就業輔導室與鍾宛貞校友共同審議。
八、申請時間:申請期限至97年10月15日截止。
九、申請地點:校友聯絡暨就業輔導室。
十、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