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宛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一、宗旨:捐贈人鍾宛貞為本校87年觀光系校友,為回饋母校栽培,特設置「鍾宛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以嘉惠靜宜大學清寒學生努力向學。

 

二、本獎助學金荐選對象:本校觀光系二年級及其以上之大學部學生。(大一新生及轉學生因無現屬學系前學年成績,不得申請。

 

三、本獎助學金名額:每年壹名

 

四、本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資格:

   1.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2.前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無處分紀錄者。

    3.未領有學校其他獎助學金者。

 

六、應繳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表乙份。申請表下載

    2.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3.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七、審查原則:本獎助學金由校友聯絡暨就業輔導室與鍾宛貞校友共同審議。

 

八、申請時間:申請期限至971015日截止。

 

九、申請地點:校友聯絡暨就業輔導室。

 

十、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