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陳淑珠校友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宗旨:捐贈人陳淑珠校友為靜宜大學校友總會第三、四屆理事長,為感念母
校,並協助本校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置「陳淑珠校友清寒獎助學
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
二、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及其以上之在學學生。
三、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本獎助學金捐贈總金額為新台幣ㄧ百萬元,每學期
頒發名額共十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四、申請資格:
1、家境困難、品行優良且力求上進者。
2、前學 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
3、前學 期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良處分紀錄者。
4、未領有學校其他獎助學金者。
五、應繳證件:
1、申請表。按我下載
2、前學年成績單。
3、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4、師長推薦書一份。(請載明家境及就學狀況)
六、申請期限及地點:自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止,前往校友聯絡暨就業
輔導室申請。(主顧樓702室)
七、審查方式:獎助學金審查作業由校友聯絡暨就業輔導室召集校友師長若干位會審。
八、大學部一年級及轉學生因無現屬學系前學期成績,請勿申請。
九、本辦法自九十七學年度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